工作服管理制度www.fzmzyc.com
2017-03-27 7:35:55
一、 工作服管理目的: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步伐,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风貌,宣扬企业文化,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 工作期间着装及仪表的要求:
1、所有员工工作期间必须穿着公司配发的工服,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期间须注意仪表仪容,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三、 工服制定
1、工服种类及数量:
工作服一般分春秋季工作服和夏季工作服,冬季工作服三个类型。
在使用功能上可以分成普通工作服和特种防护工作服
企业在制作时也可以按部门和工种不同制作成不同的颜色以便于区分不同的岗位。
2、建立台账:
(1)行政人事部建立领用记录台账。
(2)行政人事部建立工服管理台账,明确各部门人员领用时间、领用人、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3)工服规格:工服大小尺码由承制商根据员工的身形量体制做。
四、工服发放;
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后制作工作牌及工服。
2、发放工服装时,由各部门负责人依据需领用工服人数提出领用申请,并经行政部确认后方可领用。
3、员工领用时在确认相关信息后在工服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工服配发时间一般为一年,工作牌配发时间为一年,自配发之日起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意外损坏或者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换发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写明情况,由人事部核实后,准予提前发放。
5、若因个人原因造成工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并由本人负担相应的费用。
6、员工离职(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被公司辞退的),对领用的工服按以下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中扣除)。员工在配备工服六个月内辞职的,公司将其服装制作费用全额扣除,同时服装归属本人;在配备工服半年以上、一年以内辞职的,公司扣除其百分之五十的服装制作费,同时服装归属本人;在配备工服一年以上辞职的,公司将不扣除其服装费,同时服装归属本人。
四、 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着工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罚30元/次。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服(洗涤或保存方法不当,)按工服制作费用全额赔偿。
3、员工穿着工服和仪表仪容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遵守事项:
1、员工按公司要求的时间统一穿着公司配发的工服和佩带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服及工牌。
5、工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和修补。
6、各部门主管领导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工服的责任。